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州开展执法检查

11.04.2019  14:51
 

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4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主任委员刘一平率队下,对我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陪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州非遗博物馆,巍山非遗博物馆、东莲花村、巍山古建筑群、手工扎染厂,大理市喜洲古镇严家大院博物馆、喜林苑(杨家院)、崇圣寺三塔公园进行实地检查。

4月9日下午的座谈会上,检查组指出,大理州高度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突出规划引领、完善制度体系、突出文物保护重点以及强化非遗传承传播、工作保障、依法治理、宣传发动等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个别县市和部门认识不到位、文物执法机构不健全、力量较为薄弱、保护传承形势较为严峻、地区之间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差距较大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文物安全保障力度,把文物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放在首位,防止建设性工程破坏文物和历史文化风貌。要强化统筹,加强协作联动,形成防范、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健全完善保护传承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要切实加强保护传承成果的合理利用,把文物和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保护和传承工作融入社会生活,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有机统一。

据介绍,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査中,我州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225处。目前,已核定公布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7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17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61处。全州博物馆备案总数达到14个,其中国有博物馆8个、行业博物馆4个、民办博物馆2个。截至目前,我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450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级59项、州级72项、县市级303项;有代表性传承人1320人,其中国家级12人、省级89人、州级140人、县市级1079人。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云龙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会。州政府副州长李泽鹏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