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大理州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12.08.2015  12:37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8月9日至11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买买提明·牙生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13人,到我州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等陪同检查。州委书记梁志敏参加汇报会并发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陪同检查,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许云川参加汇报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超、秘书长李宗贤陪同检查,州政府副州长段玠陪同检查并作工作汇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了解掌握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作出评价,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交通、水利建设情况,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减免情况,财税优惠落实情况;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资源开发补偿和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和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及培养各类人才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制定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巍山县大仓镇打竹村、永建镇东莲花村,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大理镇下登村和大理古城实地检查,并举行了工作汇报和意见反馈会。
      会上,梁志敏说,大理白族自治州1956年11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扎实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州经济社会实现长足发展,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州委、州政府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梁志敏对我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要求,并就请求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作了阐述和说明。
      在认真听取汇报和检查组组成人员的讲话后,买买提明·牙生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大理州经济发展步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趋好;生态不断改善,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民生各项保障措施显著改善;国民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利用卓有成效;旅游业呈现喜人景象;民族团结工作成绩突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非常强,洱海保护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令人感动;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村容村貌建设成绩突出。所有这一切,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对今后的工作,买买提明·牙生说,要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对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要充分论证,扎实推进;要把民生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努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问题;努力抓好基础教育工作,尤其是职业教育,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继续抓好民族团结工作,深入研究经济发展多元化、民族结构多元化、文化发展多元化和城镇化建设带来的社会问题多元导致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及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课题;环境保护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进一步深化改革,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经济长足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民族更加团结,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幸福指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