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检查省级单位“乡村流通工程”项目

01.12.2014  19:14

为加强对“乡村流通工程”项目的跟踪问效管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促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2014年11月17日至25日,省供销合作社组织项目管理、财务、纪检等人员深入云南裕农工业植物油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棉麻有限公司、云南供销储运有限公司、云南今邦日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副食果品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出资企业和省供销合作社科研所、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等2家事业单位调研、检查“乡村流通工程”项目,通过查阅项目建设档案和资金帐表、凭证,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各单位2008年以来“乡村流通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2015年项目培育、储备情况。

检查组认为,“乡村流通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等问题,为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提高了公司经营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社会形象明显提升。各单位较重视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省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基本做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制度健全、档案完整,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但也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档案不齐全、个别项目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要求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经济发展处。

检查组强调,加强“乡村流通工程”项目的跟踪问效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总结成果,查找不足,是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省级公司(单位)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推动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司(单位)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委关于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紧紧围绕省社党组的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地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项目管理部门和人员队伍建设;二要健全制度,树立依法治企(校、所)的理念,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要认真总结,仔细梳理 “乡村流通工程”项目实施以来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四要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相关规定在年内完成整改工作;五要建立备查帐,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六要完善档案管理,建立从申报、实施、竣工的完整文字、图片、音像等档案资料;七要加强项目储备,因地制宜地谋划、培育、储备、申报各类项目,促进公司(单位)的发展。

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晖,经济发展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检查工作。(省社经济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