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钟军到镇康调研指导工作

19.04.2016  10:41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钟军一行,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琦等陪同下,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院调研指导工作并对审查逮捕的部分案件进行评查。

      会上,钟军听取了201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同时案件评查小组对2015年捕后不诉及部分不捕案件进行了评查。        
      听取汇报后,钟军对镇康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一体两翼”工作模式,促侦查监督工作新发展。始终坚持“以审查逮捕为主体,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为两翼“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增强两项监督的力度与实效;

      二要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好“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部门间互相协作、形成合力,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针对突出领域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三要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通过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探索将“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和运行纳入县年终考核等机制,同时利用今年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报告”的契机,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四要细化毒品类案件办理。镇康县地处边境,毒品案件占所办案件70%左右,对此类案件应进行细化、类化,注重分析案件的主要特点,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研究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毒品案件办理模式,有力打击毒品犯罪。

    随后,案件评查小组对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经评查,评查小组对镇康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的文书制作、证据分析、内卷装订等方面表示肯定,同时对不捕案件讨论机制,“一证一析”、言辞证据的摘录等方面作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