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08.08.2017  17:53

  8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陆俊华讲话精神,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和玉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以“四个意识”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担当的精神,聚焦主业,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的层层落实,督促所驻单位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办力度,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深挖严查、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确保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党中央的扶贫惠民政策,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周和玉强调,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要发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突出问题导向,通过设置专门的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办法,拓宽和畅通群众来访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线索移送,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定期梳理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挥霍扶贫资金,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