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迅速传达高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4.03.2015  12:32

      3月23日下午,在高检院传达全国“两会”精神之后,云南省检察机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高检院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两会”精神。王田海检察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讲话中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宏伟目标,为云南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王田海检察长强调,各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消化、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要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云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更加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突出打击危害民生民利、损害生态环境等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边境经贸合作的犯罪;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切实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监督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的制度,依法办理涉外民事经济申诉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各级检察院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检察院,要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双语”检察人员选拔教育培养,切实提高依照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办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案件的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民族团结、破坏宗教信仰自由的犯罪,依法、慎重、妥善处理少数民族群访、涉检信访特别是影响民族团结的案件以及涉及民族、宗教的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云南”建设、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等一系列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重点打击违法排污、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积极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充分运用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手段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对破坏环境资源等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加大对环境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坚持查办与预防两手抓,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发生在特色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国企改制、行政审批、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小官巨腐”职务犯罪,集中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发案原因,及时提出堵漏建制、强化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协助党委政府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的篱笆扎紧,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监督空白,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更加积极主动地为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履职尽责。

      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等意见建议,王田海检察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适当降低边远民族地区检察人员招录条件,招录一定比例的本地生源,明确最低服务年限,适当提高经济待遇,加大对检察官的纵向提拔和横向交流力度,尽力留住人才。要加大检察人员轮岗的力度,建立基层检察人员到上级院顶岗锻炼制度。加大对既懂法律又懂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律人才的招录培养力度,增加对本民族语言的面试内容,同时要注重对小语种如缅语、泰语及维语法律人才的培养,以适应涉外犯罪不断上升的新趋势。要认真对待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代表、委员给予的肯定,我们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对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要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积极吸纳,合理运用。要始终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今年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检察院派员全程旁听人大代表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收集到276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693条。会后,省院将正式印发这些意见建议。王田海检察长要求,各级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落实意见建议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给代表委员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