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

17.02.2017  12:31

      2月13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述职述廉暨党建工作述职大会,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围绕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业务工作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及其他院领导出席会议并与群众代表一起为参加述职的各部门评议打分。

      侦查监督、公诉、案件管理等7个部门进行大会述职,其余部门作书面述职。

      “目的是通过党建述职进一步提高‘书记抓党建、党建书记抓’的第一责任意识,推进省检察院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进行述职点评时介绍,本次述职评议会在往年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增加了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实现了省检察院机关所属基层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全覆盖,旨在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意识。

      会议要求各党总支、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严责任、补短板、抓规范、强保障、树品牌,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党建基础、党建质量、党建水平,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持之以恒抓紧抓好本部门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