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成功劝返一名职务犯罪嫌疑人

15.01.2016  11:50

      1月14日21时许,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灯火辉煌,一群身着检察制服人的出现引起了游客们的注意,他们是云南省检察院的反贪干警,在等待从尼泊尔飞往中国昆明的航班,因这趟航班上有一名回国投案自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巴某。据悉,这是云南省检察机关2016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成功劝返的第一人。

    21时48分,MU758航班准时降落昆明长水机场,22时35分左右,在两名武警战士的监护下,坐着轮椅年过花甲的巴某从机场国际到达出口缓缓向办案人员走来,他一脸的忧郁,一直缄默不语,在办案人员的指引下,在逮捕证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据了解,2007年1月至9月,巴某利用担任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迪庆中波台台长(正处级)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62余万元,于2007年11月潜逃至印度达兰萨拉。云南省迪庆州检察院于2007年12月3日立案侦查,2007年12月21日决定逮捕。

    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后,云南省检察院和迪庆州检察院联手做通巴某亲属和当地藏胞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与巴某联系,说服其早日回国争取宽大处理。在确定了巴某的潜逃地点后,办案人员直接多次与巴某通话,讲清只有自首才有出路的道理。经过多次沟通,在外交部和我驻印度大使馆和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的周密部署下,在潜逃期间流离失所、居无定所的巴某终于选择放弃对抗,自动回国投案自首。

    “云南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自去年9月30日召开‘云南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成功从境外追回9人,排名全国第二,今后将继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只要有一个犯罪嫌疑人没落网,就绝不收兵。”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检察官汪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刘呈军  赵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