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在昭通召开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

09.08.2018  18:00

近日,省检察院在昭通召开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

  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张迅一行及昆明、曲靖、红河、大理、保山、楚雄、文山、版纳等九个州市院民事检察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昭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晓渝代表昭通市院党组和全市检察人员,对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昭通片区会的召开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辞。并要求全市民事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州市院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固强补弱,为实现昭通跨越发展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有新作为为切入点,以案件研讨的形式全方位提升民事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务技能。

  推进会讨论了来自参会州市院及基层院受理审查的13个典型案件,内容涉及承包合同、民间借贷、抚养继承、离婚析产、相邻物权、民事代理等多个领域。

  参会人员就每个案件的案件诉求与法院判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法院裁判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及证据证明标准等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广泛讨论、认真研判,认真思索案件存在的法定监督情形,最终就案件处理结果达成共识。

  推进会上,各参会州市院还紧紧围绕上半年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民事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作了汇报,分析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出安排。

  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张迅对下半年的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全省民事检察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方面的内容抓好下半年的民事检察工作。

  一是信心很重要。要抓住机遇,增强民事检察工作的信心。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内容新、要求高,涉及到的新的改革举措非常具体,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做出更多更优质的民事检察产品;

  二是办案是核心。办案是第一要务,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要在办案中体现监督,在监督中办好案,重点办好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整合资源形成上下联动机制,优质高效办好“两违”案件和支持起诉案件;

  三是创新发展是动力。创新是时代背景的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精力集中到调解案件和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上来,强化听证制度在调查权中的运用,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机制建设;

  四是队伍建设是保障。民事队伍业务素质低是制约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短板,人员配备迫在眉睫,分州市院要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畅通人才交流渠道,注重选拔民商领域的出色人才注入民事检察队伍。

  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副处长刘廷梅在会议小结时要求:

  各州市院要结合省院党组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大力气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努力构建和推进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省院将认真汇总好各州市院面临的诸多短板积极向省院领导汇报,争取得到有效解决。刘廷梅还就本次案件研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民事检察工作规范、依职权监督、跟进监督、调查权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讲解。

  昭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兵全程参与推进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昭通市各县区院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及全体民事检察人员参加了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