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着力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01.08.2016  17:31

 

    7月25日,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服务保障“十三五”时期云南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讲话指出,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十三五”时期云南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李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推进平安云南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风险,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邪教、反暴恐斗争,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破坏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坚决惩治网络恐怖、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等犯罪,保障网络安全;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积极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查办和预防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法律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及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紧紧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依法惩治边境贸易、直接投资等领域犯罪,积极为边境口岸、开发开放试验区提供法律服务,深化与邻国司法机关的司法交流,保障开放发展。围绕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事业、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部署,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蝇贪”“蚁贪”,使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持打“”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健全严惩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势头。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五网”建设、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优势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专项工作,带动办案工作整体推进;切实改进刑事检察和诉讼监督工作,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守住防止冤错案件底线。
    据了解,今年1至6月,云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10件1115人,立案查办了省人事厅原厅长王世坤等3名厅级干部。
    会上,昆明、玉溪、红河、德宏等州市检察院,西山、安宁等县级检察院从不同侧面作交流发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绍政、倪慧芳、韩跃先、沈署昆、施建邦、罗朝峰、以及政治部主任戴富才、纪检组长周和玉就各自分管工作作安排部署。
    省检察院领导、全体检察人员,分州市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在昆明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检察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