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检察长到文山州检察机关调研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5.05.2017  15:20
    5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情况到文山州检察机关调研,看望慰问基层一线的检察人员,听取文山州两级院检察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
    李宁检察长首先到文山州检察院座谈调研,随后到丘北县和广南县两地检察院实地调研,听取了州县两级院检察长汇报全州和各县(市)检察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以及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三类检察人员代表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体会和意见建议。在调研座谈过程中,李宁检察长就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要改革工作同与会的检察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解答疑惑和具体指导。
    李宁检察长在充分肯定文山州两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队伍建设以及业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抓实抓细。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按照规范司法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要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反对“四风”,警惕“四风”反弹,态度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旗帜鲜明坚持有腐必反,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做到以儆效尤。
    要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要正确认识司法体制改革所处的攻坚阶段,进一步做好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解读和宣传司改政策,讲清道理,引导大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要明确改革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承担第一责任,坚持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改革担当,切实肩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亲力亲为、抓实工作。要抓住关键,完善配套措施,不断推进改革协调发展。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措施,把检察官员额制与办案责任制、单独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统筹起来考虑,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改革措施,切实解决授权与监督的关系,坚持授权与监督并重,完善检察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落实检察官绩效考核等配套措施,加强案管部门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检察官的业绩考评机制,建立对三类人员的客观公正评价体系,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服务咨询、检委会的监督制约作用,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按照规定程序,加强和完善监督,保障新的工作机制良性运转。要落实入额领导带头直接承办案件制度,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建立以检察官为中心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尊重检察官责任主体地位,保障三类人员的职业尊荣感。要抓住领导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坚持讲党性,积极主动做好实化细化工作,一项一项抓好工作落实,集中精力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用实际行动为党的十九大献礼。
    要按照年初全省检察长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把司法办案工作抓紧抓实。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坚决贯彻“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以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更大的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用大力查办案件的实效支持监察体制改革。下定决心抓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这一党委政府支持、得民心的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
    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五个过硬”的要求,切实抓好班子建设,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要不断强化能力素养,立足岗位职能,多措并举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转变观念,切实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要加强专业人才、业务专家和少数民族检察官的培养工作力度,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新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选拔任用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从严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