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推行刑申工作一体化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18.07.2017  11:12
  云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部门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刑申工作一体化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在突出抓好典型案件办理的同时全面加强审查复查工作,形成了立体监督、多元监督、有效监督的监督格局。
  已成功办理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案,大关公务员郭玉驰强奸幼女有期徒刑5年改判8年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罪再审改判无罪申诉案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有效保障了申诉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申诉部门“三步”强化法律监督
  ①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一直将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原裁判存在错误可能性大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办理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和丰富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进行监督的方式,积极探索为节约诉讼成本及减轻申诉人诉累的除抗诉以外的其他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及时纠正冤错案件。坚持不枉不纵,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正。
  ② 深入推进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法律监督整体格局。
  在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中,省院根据云南地处边疆、多山区少平地、经济落后的实际情况和全省刑事申诉办案骨干少、办案力量弱的工作实际,在全省深入推进一体化工作机制,一体化受理,变形式审查为实质审查。一体化复查,突破地域、管辖限制。一体化出庭,最大限度整合资源优势。一体化监督,将丰富监督方式与优化监督格局相结合。以加强各级院刑事申诉部门的工作联系为核心,全面整合各级院刑事申诉部门的办案力量,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从而形成对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实行整体法律监督的新型工作关系。
  ③ 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深化法律监督效果。
  云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部门主动加强内外沟通,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合协作机制,拓宽案源,畅通工作渠道,确保了对外法律监督效果。探索完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联动办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规范化办理。建立全面完善法检合作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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