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暨新闻发言人培训会议召开

18.10.2016  19:35

    10月17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宣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检察宣传工作,并对全省三级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提升检察公信力,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

    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检察宣传效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内容单一、宣传力量配置不当、宣传路径单一等问题和不足。
    李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对检察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四个牢牢坚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转变观念,增强宣传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促进检察宣传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工作中,要明确各个时期检察宣传工作重点。当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为检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要把握规律,讲究方法,增强宣传效果。从宣传理念、机制、方法、内容、形式等都要顺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准确把握检察宣传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正确处理工作重点与社会关注及检察宣传视角三者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涉检宣传报道的“时机、角度、效果”,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文章和图片一起上,广播与电视一起上,常规宣传和网络宣传一起上,提高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舆情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涉检舆情应急处置协调机制。不断提高舆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学习舆情应对的成功经验,完善舆情应急预案,不断强化“舆情就是检情、舆情就是稳定、舆情就是形象”的观念,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要发挥省检察官文联的平台作用,结合检察职能,深入挖掘检察文化丰富内涵,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用先进的检察文化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要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提炼其精神内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让先进典型崇高的精神打动人、感染人、传递“正能量”,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加强新闻发布工作,配备新闻发言人,制定新闻发布制度,推动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坚持把《检察日报》等报刊作为开展预防教育、法治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以及舆论引导的重要平台,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肖玮对全省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肖玮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新闻发布工作切实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生态》为题,从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基本情况、为什么要高度重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工作、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授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相关知识。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主持。全省检察机关分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