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高级研修班圆满结束

07.08.2018  17:21


8月4日,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高级研修班在昆明圆满结束。本次研修班牢牢把握新时代坐标,紧贴司法热点和一线实践,针对侦查监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审查逮捕证据标准、刑法适用的基本方法、涉众型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的审查办理等内容展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以《错案责任追求与豁免》为题,结合当前检察改革中的检察官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等问题,从司法责任的历史沿革、我国司法责任的种类和模式司法责任的要件、错案责任的豁免和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讲授。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高检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张晓津等知名法学专家、领导受邀到场授课。整个课程设置体现了“师资水平高、信息量大、针对性强”的特色。

研修期间,除了集中授课外,还采用小组研讨和交流发言等方式,促进学员互动交流。小组研讨就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方式、提升侦查监督工作品质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讨论中,来自全国各地137名学员积极互动、畅谈心声,激发了共鸣,在交流中碰撞出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方式的思想火花。云南省昭通市院罗婧、福建省宁德市院钟明等8名检察官围绕侦查监督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办案中的心得等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互动交流,打破了地域界限,促进了侦查监督经验、资源的整合提升。

研修结束后,高检院侦查监督厅厅长张志杰出席了结业式并作小结讲话,他首先感谢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对此次研修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他指出,侦查监督工作要紧跟时代形势,要以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指示为指引,着力创新工作方式,围绕人民群众需求,提供更丰富、更高品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找准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满足新要求。要立足当前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找准结合点、着力点,下大力气抓好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持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二要真正实现以办案为中心。深刻把握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对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的定位,进一步厘清监督和办案的关系,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办案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三要积极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和新的办案运行模式。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着力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深刻认识“捕诉合一”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在新起点、新背景下,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