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全市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

12.10.2016  05:40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专项视察法院、检察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检察权运行机制正在完善,人财物统管和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已运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子贞率视察组赴寻甸县及市人民检察院,详细了解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改革试点中,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以“”定员,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安排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7大业务一线部门,已搭建的15个检察官办案组及34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已运转办案。探索建立完善员额内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健全检察官退出员额机制,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

  改革中,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试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整合,将原有19个内设机构归类整合为6大部门,精简率达68.4%。办理周期上,审查逮捕环节平均缩短1天,审查起诉环节平均缩短8天。寻甸县人民法院作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推进改革,将考核考察内容分解细化为9个大项41个小项,量化客观评价。将现有审判和综合部门整合为“5+3+2”模式。探索跨区域、类型案件集中审理,突出少数民族地区司改特点,设立涉少数民族诉讼服务“双语接待”窗口。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原有的内设机构及职能整合为“一局四部”,即: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和检务管理部。机构、人员采取“双轨制”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及首批入额人员情况,组建12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通过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因减少了审批环节,构建“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的“扁平化”办案模式,办案效率得到提升。

  视察组提出,各级法院、检察院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今后,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调动积极性,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司法改革试点健全制度,建立公正、有效、符合实际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管。

  记者 杜仲莹(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