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尺 方寸之间皆“出彩”——云南检察机关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纪实

20.11.2017  17:42

以“”为尺   方寸之间皆“出彩

日前,在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活动中,云南省共有7家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32家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其中,腾冲市检察院连续五届,普洱市、大理市检察院连续四届,石林县检察院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信访信息化建设   为畅通“民情”提速增效

控申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建成,减轻了群众奔波之苦。”  云南省检察院控告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真情接访,化解矛盾,维护公正,赢得赞誉”。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接访硬件建设,规范接待程序,提高信访队伍素质,增强“窗口”服务意识,全面履行内部监督制约、人权司法保障、矛盾纠纷化解职能,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实际问题,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2015年底,云南省检察院完成了全省“控申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项目建设。控申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于2016年3月26日统一上线运行,实现了三级检察院信访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管理、科学统计考核,确保当事人能实时查询信访事项的受理、流转、办理和答复信息。同时,云南检察机关还在有条件的检察院推进集控申接待、案件受理、职务犯罪查询、法律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各级检察机关充分整合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邮箱和“双微”(微信、微博)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016年12月30日,云南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服务中心省检察院工作站”挂牌成立,定期由省司法厅安排律师接待,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开展。

信访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让控告受理渠道更加多元顺畅,也让各级检察机关在受理群众诉求时,达到了提质增效的效果。连续3年,全省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以上,其中涉检信访占受理数的3.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涉检进京访连续三年为零,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5%以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群众缠访闹访的情况逐渐减少,信访工作呈现出积极向好的态势。”云南省检察院控告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架起“连心桥”   让温暖“民心”很加分

有事我们就爱到检察院讲,检察官待人热情”。在腾冲市,只要提起腾冲市检察院,不少当地老百姓都深有感触地说。

能得到这样的赞誉,与检察官们良好的职业素养、热情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息息相关。据介绍,近年来,腾冲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控申部门在联系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搭起了“连心桥”。

腾冲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官张桂琼创立的“三声四心五个一六不分”信访优质服务工作法获得了群众的点赞。“三声”就是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心”则是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细心,回答问题耐心,为民办事诚心;“五个一”是指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杯热茶端上,一切为民方便,一视同仁相待;“六不分”具体表现为不分干部群众,不分生人熟人,不分态度如何,不分问题大小,不分初访重访,不分管辖内外。

2012年,腾冲市检察院成立了“检调对接工作室”,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各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30余件,调解金额达200余万元。而董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就是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后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成功案例。事情是这样的,被害人肖某及其父亲多次上访,要求检察院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协商解决肖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8万余元。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肖某家庭十分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而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人为未成年人。考虑到案件的处理既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于是在各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该院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对该案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调解。通过调解,责任方真诚地向被害方道歉,并积极承担了相应费用,被害方也原谅了责任方。最后,责任人刘某(未成年人)被检察院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其余4人被起诉后也依法被从轻判处。

汉、彝”双语接访   让沟通“民意”无障碍

被誉为“天下第一奇观”的石林风景区所在地的石林县是一个彝族自治县。为方便当地彝族群众反映问题,石林县检察院专门配备一名精通法律、经验丰富、会说彝族话知晓民风民俗的彝族检察官昂志学为群众接访。

在石林县检察院控告接待室墙边不显眼的位置,放着一支水烟筒,“彝族老乡来到这里,心里肯定有事,在说事前,这些我们共同的‘习俗’就可以消除隔阂、平缓情绪……”昂志学说,每次接待彝族老乡,他都会主动邀请老乡抽上一会水烟筒,拉拉家常,等彼此“亲近”些了再开始听老乡们反映问题。在和老乡的对话中,昂志学将法律专业用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合情、合理、合法解决纠纷。在石林县检察院,双语接访比较普遍,近三年来,该院接待来信来访325件次,其中涉及彝族群众的98件次,占信访量的30%。       

 

一则实例再现了昂志学双语接待的日常。2014年5月的一天,当地彝族群众张某因不服石林县检察院对故意伤害案主犯李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张某操着不流畅的汉语到该院控申科反映称,自己是被李某某指使的两人砍成轻伤,检察院只追究了两个直接行为人。他对不逮捕主犯李某某的决定不服,扬言要到省市上访。当时,张某情绪非常激动,大声地反复叫喊着“你们这样做不好”,昂志学见状一边递过一杯热茶,一边用彝语笑着对他说:“老乡,有事坐下来好好说……”10分钟后,张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在听了张某的倾诉后,昂志学及时与侦查监督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联系,了解到该案对李某某不捕的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昂志学在答复劝导信访人的同时,进一步与办案检察官沟通,让其围绕案件发现的证据缺陷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经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后,李某某被逮捕,起诉后最终被法院判处刑罚,此案得到妥善处理。“都是彝族同胞,能为他们多做一点事就多做点吧!”看着老乡满意离开的身影,昂志学说。

据了解,石林县检察院在控告检察工作中,对信访渠道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矛盾现状、发展趋势的梳理与研判工作,做到定期分析报告,并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提出堵漏建制、强化职能管理的对策与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如救助刑事被害妇女工作长效机制,获2013年度昆明市检察机关机制创新一等奖。目前已救助刑事被害妇女6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又如该院牵头制定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办法》、《办理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工作规定》荣获昆明市2012年度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成果奖。

我们就像扑火队员。老百姓带着怨气来信访都不容易,只有把他们的事当作自己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的事,才能让火势不蔓延。”坚守在控告检察工作岗位10之久的该院控申科长孟丽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