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两名检察官获评“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17.04.2018  02:21

4月13日,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曲靖市检察院公诉处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桂艳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龚波获评“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师晓霞获评“2017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

此次评选,历时数月,经过了公众推荐、公示、投票和专家评审环节。自3月26日投票启动至4月10日投票结束,网络投票达到600余万,微信投票达到60余万,报纸投票达到近百万张。4月25日,将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颁奖典礼。届时小编将为大家带来最新的颁奖典礼报道。

在颁奖典礼到来之前,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他们的事迹吧。

龚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

从“新兵”到“业务骨干”,从侦监“小白”到“全国十佳”,龚波的身上透着一股经过历练和沉淀后的自信与智慧。

龚波是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由于表现突出,他先后荣获云南省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检察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首届全国侦查监督人才库,并荣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

同事们都说龚波办案有天分,但他总说办案靠的不是天分,只是自己准备得充分而已。朴实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所谓的“准备充分”其实就是背后的“刻苦钻研”。

工作中,龚波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大要案。近年来,龚波共承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复核案件、审查备案、批延案件300余件。先后承办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某某受贿案、昆明市原市委书记高某某受贿案、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康某某受贿案、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某某受贿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案件,无论什么案件到了龚波手里,他都认真阅卷,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排除疑点,用铁的事实和证据把好案件质量关,为顺利进入下一个诉讼环节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龚波曾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援藏“全国侦查监督检察官讲师团”成员之一,到西藏等地的检察院及部分基层院巡讲授课;3次承担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比赛案例编撰工作并多次担任省、州(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评委;多次在全省侦监业务培训会等会议中,对检察人员及公职人员进行业务授课10余次。


桂艳萍


曲靖市检察院公诉处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

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桂艳萍的故事可以用这几句话概括。

桂艳萍不仅是一名未检检察官,她的头衔还有很多,法学硕士、三级心理咨询师、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员、曲靖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桂艳萍始终活跃在公诉、侦监、反贪等打击犯罪的一线部门,先后参与办理震惊全国的付某刘某特大跨省抢劫杀人案,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汪某等31人开设赌场案等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320余起670余人。

2017年,桂艳萍先后承办了省公安厅督办的李某、范某等25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副厅级干部赵某受贿案等重特大刑事案20余件,涉案嫌疑人多达100余人。

桂艳萍不但擅长办案,还善于创新。2017年以来,在范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张某某等9人故意伤害案等案件庭审过程中,桂艳萍积极与法院协商,分别通知鉴定人、证人、公安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为公诉人积极参与庭审实质化改革作出有益尝试。

同时,桂艳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理念,2017年,在办理宋某、钱某等6人故意伤害案中,她发现被羁押的宋某、钱某、梅某3名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于是对3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对宋某等3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使3人重返社会、回归校园。


师晓霞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有爱就有希望,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涉罪未成年人。”这是师晓霞的座右铭。多年来,师晓霞以未检工作为平台,秉持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爱心、耐心、恒心,用柔弱的肩膀担负着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的重任,成为许多涉罪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曾被评为“2001-2010年度玉溪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师晓霞带领未检检察人员深入通海县各乡镇、农村回访、帮教、考察缓刑涉罪未成年人29名,为涉罪未成年人疏导心理、排忧解难,督促缓刑未成年人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

2017年,师晓霞带领未检工作团队创新探索,联合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对5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其中4名未成年人已顺利通过考验期(1名未到考验期)。同时,师晓霞大胆尝试,首次联合团县委、综治委的力量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共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次,其中为1名涉嫌40余次盗窃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现该名未成年人已顺利回归学校,没有再次发生违法犯罪。

办案中,师晓霞发现通海县十街村未成年人犯罪突出,便深入调研该村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原因并提出对策,邀请少管所的警察为该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亲属开展法治讲座,组织该村领导和相关单位进行座谈,还带领通海县检察院“彩霞姐姐”未检团队、阳光志愿者团队深入多所中学开展法治讲座,有效防止校园欺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