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将宪法精神贯穿到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的每一个环节(文末有干货)

13.04.2018  13:14


4月10日上午,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围绕2018年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工作要点,就支部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精气神不足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卷、二卷),《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监察法》及全国“两会”精神。

组织开展微党课,年内每位党员干部讲党课不少于一次。

办好“执检灯塔”,运用微信公众号探索网上党支部活动,宣传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适时开展在线党组织活动。

二、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交心、民主评议党员,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日常管理落细落小,坚持每月1日党费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支部活动常态坚持,确定每月15日为“支部主题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分析研究支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为党课日,邀请分管领导讲党课,推动党支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三、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执检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年内组织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适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支委会决定,4月13日上午召开全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宪法》《监察法》。

该支部将各项党建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人,通过以上多形式、多举措的学习教育,使全局党员干部坚决当好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的排头兵,将宪法精神贯穿到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增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意识,提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以案小而不为,不以案大而为之,确保监督权威。

刑事执行检察局主要工作职责

(1)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6)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