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27.03.2018  20:11

近日,刑事执行检察局党支部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组织党员参观了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


  在法治建设展厅,回顾了中国古代法治的雏形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历程。在警示厅,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众多落马官员的贪腐案例,给每个党员都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课。一个多小时的参观,全局党员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思想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涤,从中获得很多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促使全局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强化廉洁意识 。始终坚持共产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一旦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进而失去灵魂。纵观贪污犯罪,无一不是在金钱、地位和名利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因此,党员干部应该坚定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二、终生学习,时刻自省,筑牢思想防线。 党员干部应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责任,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 坚持对人对事时刻自省,加强思想改造和进步,这样才能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以案为鉴,防微杜渐,长鸣警示之钟。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员干部应该清醒地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检察人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上,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凡遇到个人利益得失时,必须三思而行,不心存侥幸。


   四、踏实做事,廉洁做人,永葆公仆本色。 党员干部应时刻将工作实践同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做踏实事,做本分人,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四个意识”,永远把党和人民放在首位,自觉奉献,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本色。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该局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切认识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珍视亲情、友情,把领导的关爱、同事的帮助以及家人的支持转化为拼搏事业的动力,珍惜工作、学习的大好时光,做好可做之事,做好应做之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自觉做到宁静致远,洁身自好,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