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暨案件管理综合平台部署培训在昆举行

29.12.2017  02:43

  “司法责任制改革涉及人员分类管理,怎么改?怎么管?有一套实用科学的考评系统是关键,‘522’的增资要靠合理的考核来发放。”12月27日,云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暨案件管理综合平台部署培训在省检察院拉开帷幕,全省各分州市院检察管理、技术、案件管理等部门和各县(市、区)院技术部门共185人齐聚昆明,共同学习检察改革相关考评系统应用技能,为司改大计添砖加瓦,提供有力的后方保障。

  此次培训由省检察院案管办联合检察官管理处、检察技术部承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出席并讲话。

  “研发案件综合管理平台是经高检院批复同意和省检察院党组决定的,通过公开招投标,由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标并于今年7月正式组织系统研发……”省检察院检察技术部负责人马君毅在开班仪式上介绍,该平台主要包括案件质量评查、执法业绩档案、检察官业绩考评、毒品案件办案辅助、可视化业务展示等5个软件系统,除毒品案件办案辅助系统外,其余基本研发完成,初步具备试用条件,通过培训将实现“手工考评管理”向“自动化考评管理”的转型;“检察官管理功能属于业绩考评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检察官基本信息、员额管理、检察官交流调动、员额确认、员额退出、检察官等级层次等重要工作数据信息化的日常管理……”省检察院检察官管理处副处级领导许曦匀也对检察官管理系统的功能一一说明。

  戴富才指出,全面部署应用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和案件管理综合平台,是我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上线运行是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标志,对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用好该系统和平台,将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案件监督管理新模式,促进我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从碎片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方向转变。

  戴富才强调,各级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要总揽全局,业务、案管、监察、技术、政工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把系统的部署应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系统顺利如期上线运行。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机会,严肃纪律,争取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此次培训日程为3天,于12月29日结束。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和案件管理综合平台将于2018年初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应用。

 

昆明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官渡等6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高检发政字【2017】72号)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昆明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也是昆明市检察院第三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五华区检察院、盘龙区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在此次评比中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西山区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新授予石林县检察院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截至第九届评比,云南省检察机关共有39个院获得表彰,昆明市检察机关就占7席,在全省占比17.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