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全面推开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 化解涉诉信访 维护社会稳定

18.03.2016  18:00

    记者从3月16日在嵩明县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控申检察业务培训暨控申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全面推开律师代理申诉、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

  据悉,我省去年在昆明市检察机关先行试点此项改革工作,制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方案》并开展试点工作。今年,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律师代理申诉、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并通过加强与党委政法委、司法行政部门、律师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座谈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准确把握控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将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思考,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控告和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交办督办化解信访积案,对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及时交办,并采取调阅案卷、实地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期办结。对信访积案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深刻剖析,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综合性报告,为综合施策、源头预防治理提供科学决策参考;要把案件办理作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重心,以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为立足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对可能有错的案件,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复查一起,确有错误的要坚决纠正;要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探索对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刑事再审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庭审中程序违法情况的监督,尤其是法院指令异地再审案件的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对确有错误的重大典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后拒不纠正的,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逐级上报省检察院,持续开展监督。

  会上,省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的“张琼芬、张琼珍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单位嵩明县检察院颁发了奖牌。

  会议还表彰了在我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5名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和10名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同时,还对10件能够充分体现办案行为规范、文书制作规范、办案能力强、办案质量高、办案效果好的云南省刑事申诉检察精品案件办理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