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候选人——丽江市检察院黄美

25.04.2017  08:41

    黄美,女,中共党员,现任丽江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从事公诉工作18年来,她斗志昂扬、不畏艰难、勇挑重担。近年来办理的151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一错诉、漏诉,无一起案件被判无罪,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勤学善思。10年间,她先后取得了云南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本科学历,同时也顺利完成了由一名财会人员向公诉人的转变。2007年,黄美被选调到丽江市检察院公诉处工作。2011年,走上了公诉部门领导岗位。期间,她仍不忘学习、坚持办案。由于表现出色,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16年还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诉办案标兵”。
    勇挑重担。近年来,各类新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给公诉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黄美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带头办理发生在古城的魏磊杀害青岛名模徐婧案、永胜段建明等9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卢彦杰等2人制造毒品案等一系列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孜孜不倦。走上市院公诉部门领导岗位后,她总是用乐观向上、豁达开朗的性格感染着周围的同志;以精益求精、不耻下问的态度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自身的能力素养;以包容开放、主动作为的心态将自己融入到公诉团队建设之中,其所在的公诉部门历年均被评为先进集体。
    爱岗敬业。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长期在公诉一线工作,出差复核、出席庭审、加班加点早已成为家常便饭。她的付出也得到了家人的认可、理解,家人也从不拖她后腿,全力支持她投入到她所热爱的公诉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