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举行检委会集体学习,强化刑事证据审查判断

27.04.2017  09:21

    “这样一句话始终值得牢记:要保持每一分警惕以防止给无辜者定罪的风险。”4月26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八次集体学习,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建伟作《刑事证据法演绎——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专题辅导讲座。

    讲座以章回体的形式展开,站在法治建设高度和法学理论前沿,深入分析了刑事犯罪案件审查中事实认定和证据采择的实践难题,对刑事证据法作了全面深刻解读,对冤错案的形成作了深入剖析,对案件审查的重点和方法作了深入思考,别开生面,深入浅出,发人深省。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刑事诉讼的实质在于探知事实真相,而揭示事实真相的唯一路径就是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证据主宰了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人员的办案能力、办案质量、办案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他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结合讲座和工作实际,通过深入讨论、专题研究、模拟推演、实战提升等方式,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观念,提高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此次检委会集体学习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云南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州市、县区检察院设立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