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梁河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9.06.2015  22:5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梁河县进行了巡视,并于同年11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梁河县认真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在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公开招投标、挂牌出让等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清理土地出让招拍挂。2014年12月组织对我县近年来出让的土地招拍挂程序进行“回头看”,经清理排查出让成交时间分别为2007年4月和2008年7月的2起在土地出让中以协议出让代替招拍挂的违规行为,并要求整改,目前均已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共计222.4242万元。今后我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将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2)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化。2014年11月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检自查发现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新农办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发改局实施项目仅交易环节进入交易中心,其他环节如报名,公告、公示等未进中心;水利建设工程中资金较小、施工地点分散项目没有进入交易中心。目前已责成上述单位严格按照《梁河县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方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3)强化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跟踪监督。对强化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工作,“领导联百企(项目)、干部驻千村、党员入万户”工作和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18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并按月上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情况。

(4)坚决整治在项目实施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14年12月组成检查组到全县9个乡镇,对多个工程项目实施、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乡镇项目发包公示不完备,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5)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2014年11月出台《梁河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 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程参建各方实行安全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

2、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不到位,一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透明,使用方向和数额等情况未进行公开、公示,审批权力缺乏制衡,资金使用缺乏监管”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开展全县风险防控工作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2014年12月对全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选取便民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窗口单位,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效开展。二是2014年12月5日通过召开梁河县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推进会,督促全县36家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及时在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化操作,促进民生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全县72个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措施,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得稳,控得住,有实效。截止目前,全县单位部门共梳理权力1052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28个,梳理内部机构423个,查找风险点656个,制定防范措施898条,梳理个人岗位1675个,查找个人风险点1828个,制定防范措施1980条,制定相关工作措施394条。

(3)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梁河县民族发展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实施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整村推进项目、救灾粮发放等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推进及资金的正确使用。检查梁河县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箐头河水库项目,对盈江“5?24、5?30”地震救灾款物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深化“五级联动”工作,截止2014年12月,通过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215件,解决问题2173件;领导干部走访农户633人,收集诉求173条,解决问题134个。

(4)坚决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一是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贴资金问题,把查处涉农腐败、小官贪腐问题作为纪委“转职能”强化案件查办的一个重点。2014年,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截留、贪污涉农资金案件6件9人,涉案金额26.924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104万元。二是对群众反应强烈的梁河县甘蔗款兑付拖欠问题加强督促,经州、县党委政府多次与云南力量集团沟通协调,力量集团第三次做出承诺,保证于开榨前付清蔗款。截止5月份,已付蔗款1.47亿元。

3、关于“挤占挪用上级下拨资金甚至专项资金问题比较严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农业、水利等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情况时有发生;学生非义务教育阶段上交的学杂费、上级下拨的教育工程建设款、学前教育2011—2013‘三年行动规划’中央、省级下拨经费等,县财政均未按时足额拨付,历年拖欠金额累计超过亿元”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4年7月,县财政共欠拨中央、省下达梁河县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和教育资金24037.2万元。根据8月中旬省委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我县欠拨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数额较大,并要求县委、县政府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为认真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和保障措施。9至12月累计拨付中央、省级财政农业、水利、教育资金3717.329万元。梁河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压缩一般性支出,处置部分国有资产,加大对企业欠缴财政资金的催缴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每月除必须的工资发放和民生支出外,集中资金用于欠拨资金的兑付。

4、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农村惠民工程”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纪律。一是再次重申,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印发《梁河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三是发动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坚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机制,对当事人严肃追责的同时,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追责。

(2)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一是在11月11日至15日开展的2014年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过程中,各乡(镇)、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进行述廉,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廉。二是坚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逐级负责组织实施的方式,对新任领导干部、调整交流领导干部的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在节庆及重大活动期间,向全县400多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加强廉政教育。四是多次会议强调廉政工作,在2014年12月5日的县委政府工作会、12月24日四班子联席会上,县委书记均做强调,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不踩红线,坚守底线,筑牢防线。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元旦、春节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明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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