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档案馆多举措做好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保密工作

04.11.2014  18:06
 

(个旧市档案局 李双红)个旧市档案馆数字化加工工作于2014年8月启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督促市档案局与市国家保密局制订安全保密措施和方案,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云档联发〔2012〕4号)文件要求,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市国家保密局与市档案局密切配合,开工前到加工场地实地检查,提出工作建议,开工后及相关设备到位后,两次到馆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及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可能产生隐患的环节,提出防范建议。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数字化加工管理人员责任,将安全保密工作纳入局(馆)全体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档案实体、信息及档案数字化成果的安全,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认真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工作制度,针对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制定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保密工作实施方案》等10个制度及档案全文数据利用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档案、保密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数字化加工符合档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认真贯彻云档联发〔2012〕4号文件,选择与具有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的云南兰台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并要求兰台将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报个旧市档案局备案。

三是设置相对独立区域,配备防盗、视频监控设备,符合防尘、防火、防有害生物等安全管理要求,供电稳定的加工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管理规定及禁入标志,对出入场所的人员、进入场所工作人员的行为等作出严格规定,并建立相应台账,真实地记录出入场所人员情况。

四是制订符合个旧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实际的调卷(件)、还卷(件)记录,登记和交接手续,按卷(批)建立档案数字化处理单,处理单在加工流程中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流转、统计结束后,已交由市档案局保存。

五是详细登记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及存储介质,加工场所内计算机与外网物理隔离,严禁安装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蓝牙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和外围设备,严禁使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便携信息设备,所有计算机除鼠标、键盘使用的USB接口外,全部进行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