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外衣"冒充校车 昆明一幼儿园"黑校车"非法载运被查

02.03.2017  22:44


新学期伊始,昆明某幼儿园“黑校车”被查。 供图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黄朝红 通讯员张文静 郭峰 远看像校车,近看似校车,其实并不是校车。新学期伊始,一辆外观貌似校车,却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未领取校车接送标牌的“黑校车”被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的民警逮了个正着。试想,孩子们要是搭上了这样的“校车”,怎能不让人担忧?

    2月28日8时许,在昆明沪瑞线大板桥农贸市场附近路段,一辆云AG6030牌号且有明显校车外观的“五菱”客车被执勤交警拦下。


新学期伊始,昆明某幼儿园“黑校车”被查。 供图

    民警检查发现,连同驾驶人在内,车内共乘坐有8名儿童及3名成年人(该车核载人数为19人),而该车驾驶人未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此“校车”也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

    经查,车内搭乘的均是官渡区贝贝幼儿园的师生,此车也是该园专用于接送上放、学的孩子,该车驾驶人渠某某持有A2类驾驶证。


新学期伊始,昆明某幼儿园“黑校车”被查。 供图

    据渠某某称,其并非该车专职驾驶员,当日接送任务是学校的临时安排。

    由于该车辆违规运载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扣留。

    目前,该案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释法: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昝娟娟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