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承担的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以93分通过评估验收

02.09.2017  02:24

2017年8月21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验收评估。评估专家组由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邱晓燕、李宁、杨帆,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建新、杨润芬等人员组成,李建新任专家组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领导参加了验收评估。

验收评估期间,专家组听取了我局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简要汇报,并观看了项目进展情况汇报(ppt演示)。随后,对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专家组分为三个小组对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标准体系、标准实施与持续改进进行了逐项评估。评估专家组组长李建新对两年来我局开展的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试点工作规范了医疗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工作,提升了服务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为我市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成功范例。

评估专家组形成验收评估报告,认为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责任明确。试点单位成立了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的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了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标准化工作的具体事务,各科室确定了1-2名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本科室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开展。二是培训充分,全员参与。试点单位不断强化全体职工的标准化意识,通过专家授课、内部培训、外部考察、知识测试等形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三是体系适合,标准适宜。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构建了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服务需求的标准体系框架。覆盖了医疗保险服务及经办、管理领域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医疗保险全方位、全过程服务标准化。体系整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服务管理实际,协调、适宜、有效。四是实施标准,持续改进。试点单位以“实施-检查-纠正-改进”的总体思路,在试运行中持续完善标准体系,通过开展自我评价,对照标准,查找缺漏,对全局标准化试点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找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系统整改和落实。五是成绩显著,效益提升。试点单位不断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在标准化试点建设中取得了突出成效。在改进服务方式上,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服务规范,并持续推进服务流程的简化和优化,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在2016年12月,被国家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人社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2017年8月,被丽江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

试点单位全面完成了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经专家组综合评估,总得分93分,一致同意通过评估验收。同时,专家组也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建议,希望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整体推进力度,扩大试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