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

24.03.2016  11:40


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


甘藏春在座谈会中指出,修改《标准化法》应努力回应中国改革发展现阶段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以及标准化工作改革中法律调整范围、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分类等方面要求。


梅克保在座谈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为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标准化修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已经进入“标准化+”的发展时代。《标准化法》作为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研究和规划了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未来,也是推进标准化改革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进行倒计时,加快修法工作。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并致辞。他说,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质检总局到云南召开《标准化法》修订座谈会并开展实地调研,是对云南全面依法治省,加快法制建设的肯定和支持,也是对云南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工作,两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和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良好氛围。此次会议对云南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工作都是一个良好的推动,相信在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法制建设和标准化事业将持续稳健上升,助力云南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和来自全国的标准化研究领域专家就《标准化法》修订情况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会后,与会专家将赴云南多地对《标准化法》修订工作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