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今起调整 昆明93号汽油降到6.64元/升 0号柴油降到5.92元/升

13.12.2014  12:29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折算到昆明市场,93号汽油、0号柴油的降幅分别为0.13元/升、 0.35元/升,降价后的最高零售价分别为6.64元/升、5.92元/升。

昆明柴油价格步入“5”时代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11月底以来,受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各成员国未就减产达成协议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下跌,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称,自12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昆明市(含各县市区)93号汽油降低后的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8756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6945元。一价区(昆明为一价区,二至五价区按照距昆明举例远近划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二至四价区每个价区在上一个价区基础上,顺加每吨100元运杂费;五价区在四价区基础上每吨顺加80元。

同一价区内县城及国道、省道上加油站原则上执行本价区的统一价格。县以下乡镇距离县城(下同)30公里以内的执行县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3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内的,在县城价格基础上每升加价0.05元;100公里以上的,在县城价格基础上每升加价0.10元。

提高消费税是为遏制大气污染

事实上,这已是今年内第二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上月11月28日的首次调整恰逢油价“九连跌”窗口,最终该下降幅度与提税相互冲抵,油价保持不变。此次调整赶上油价下调力度空前的“十连跌”窗口,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两次累计上调幅度为汽油0.4元/升,柴油0.3元/升。

为何年内连续两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消费税并非普遍征收,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较高的消费税,有利于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

两部门指出,目前国内成品油消费税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不利于引导企业和居民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同时,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选择在油价下行时实施,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

对于调整后的新增收入,两部门表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率的目的,就是为了遏制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推动绿色发展,因此提税新增收入也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继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能源节约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方面,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 都市时报记者 乔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