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七综合督查组深入怒江州、保山市开展综合督查

15.08.2018  12:42


2018年7月23日至8月11日,由云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渔业局局长张穆率队的省政府第七综合督查组深入怒江州、保山市开展综合督查。

按照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云南省政府综合督查的通知》(云府办〔2018〕43号)要求,省政府组织9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省政府第七综合督查组由省农业厅牵头,厅党组成员、省渔业局局长张穆带队,成员单位有省民族宗教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体育局、能源局和文山州。

第七综合督查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指示精神和综合督查工作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访谈座谈、下沉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责任约谈等方式开展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深入怒江、保山两个州市8个县(市、区)、23个乡(镇),共组织召开督查工作动员会2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2次13人、企业工商代表座谈会12次、各级汇报会42次、访谈各级单位136个、访谈企业组织33个,实地查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点等77个,进行明察暗访44次。实地督查期间在各地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

督查工作紧紧围绕综合督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和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8个部分、88项内容,对标对表,逐项进行督查,共梳理确定问题清单80个,其中怒江38个、保山42个;共分类处理热线电话来电400个,其中怒江64个、保山336个;共总结典型经验4个,其中怒江1个、保山3个,共责任约谈干部41人,其中怒江5 人、保山36人。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工作要求,及时将问题清单移交怒江州、保山市政府,督促进行补短板、补漏项、抓整改,圆满完成省政府安排部署的综合督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