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查组到我州督查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情况

02.06.2016  15:25

本报讯(记者 朱蕾) 昨日上午,我州召开汇报会,向省委督查组汇报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的情况。

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下发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级各部门、各县市主动作为,以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大理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抓好大理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深化林业改革、水利改革、旅游综合体制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落实。通过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深化农村流通和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等,进一步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通过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推进形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等,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督查组指出,这次到大理州将重点督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尤其对大理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亮点要进行重点了解,希望能在大理州的亮点工作中总结出好的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同时也进一步深入了解大理州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各部门帮助大理州解决问题。

我州领导曾天山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他指出,督查组对大理州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各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方法,明确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综合改革措施,把每个环节都安排好、落实好,圆满完成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

6月1日至3日,督查组将深入剑川县、大理市、南涧县、弥渡县、宾川县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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