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90后"枪迷"网购配件组装枪支 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罪

25.03.2016  12:28

  从小就对气枪感兴趣,昆明一90后“枪迷”在网上花1.6万元购买了枪支零件在家里组装了2支气枪,却不知这已是犯法行为。昨日,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民警在汽车后备厢查到枪支子弹

  去年8月30日下午2点许,拓东派出所的民警在寺瓦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神情紧张。民警打开该男子所驾汽车的后备厢时,竟发现了两支长枪和若干子弹。

  据调查,该男子姓张,家住昆明市呈贡区。王某交代,自己从小就喜欢玩枪,一次聊天时,有朋友介绍一家网店可以买到枪支配件,于是王某就尝试着在网上购买了枪的零件。

  2014年12月,张某花1万多元购买了一批气枪零件,在家组装了一支长度为0.85米的气枪。2015年7月,张某又以60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零件,组装出一支1米长的枪,并购买了所需的铅弹子弹。

   被告人当庭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查获的两支枪,枪支部件完整,功能正常。经过测试,可认定为枪支。查获的200余发子弹为银白色铅弹,本身不具有杀伤力,且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因此只追究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违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当庭认罪,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买卖枪支是违法行为,今后将吸取教训。

  该案未当庭宣判。

   网上确有店家卖仿真枪气枪

  都市时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气枪”词条后,发现确实是有店家在销售“3D鸟纸模型枪、仿真枪械、气枪”此类的商品。

  从交易量上看,只有部分有显示几人或几十人付款,而大部分店家的成交量均为零。在有交易的网店里,有买家评论称:“真是个好枪,威力大,射程还远,儿子很喜欢。”“质量很好,射程远,威力也很强。

  记者随机联系了其中几名店家想询问买枪情况,但得到答案基本都是:“加Q你懂的……

   律师说法

  买卖枪支都属违法

  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智表示,我国对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行为进行入罪处理。

  对于网上贩卖枪支,根据国家枪支管理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如果网店贩卖的“玩具枪、气枪、仿真枪”等枪支达到国家对枪支认定、鉴定的标准,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买卖军用枪支1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将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处罚。

   鉴定标准

  四种情况均认定为枪支

  1、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实习生甘凌菲)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