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 全面启动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18.04.2016  16:58

  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

全面启动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4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副省长、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4月14日,云南省政府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

副省长、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祖林指出,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要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作为全省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放在首要位置,把改善民生作为基本前提,紧紧围绕"国有林场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活力增强、队伍稳定"的目标,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健全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加快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政、事、企分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新体制。确保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国有林场重组整合到位、性质界定到位、编制明确到位、分流安置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和政策支持到位的改革任务。改革中突出抓好几项重点任务:明确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资源监管,健全保护制度;健全保障机制,解决民生问题;加大扶持力度,落实配套政策;推动产业转型,盘活林场经济。

张祖林强调,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目前,距离国家要求时限已不到2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认真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严明政策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目标任务,将国有林场建设成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锋队和主力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林业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银监局在会上分别做了发言。

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发言

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从九个方面就林业部门贯彻落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部署进行了发言。一是要准确把握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内容。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抓住国有林场改革的关键内容,严格把握改革范围;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要尽快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改革推进工作。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强化职能,更加扎实有效地担负起组织协调等改革重任。要按照2017年底完成改革的时间要求,明确本州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上报时间、启动改革时间、评估验收时间等关键节点,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三是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改革推进步伐。切实做到学习培训要到位、方案制定要快、具体实施要稳、宣传动员要细;四是要抓好改革试点,为全面推开改革奠定扎实基础;五是要突出资源监管,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六是要坚持创新管理,激发发展活力;七是要坚持保障民生,确保社会稳定;八是要坚持"一场一策",统筹用好各项政策;九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省政府与16个州(市)政府签订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马文龙,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哲参加会议。

省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马文龙(左一)参加会议

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哲(右一)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王佳纯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