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获财政专项补助

07.10.2014  17:44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达了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专项补助经费,用于补助2012年底首批认定的137家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每家补助10万元,帮助其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引导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是省级财政首次将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纳入年度预算,并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后,为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加快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省政府2010年10月下发了《关于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目标、有关要求和保障措施。2012年2月,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下发了《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和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示范社评定工作。通过各州市林业局、财政局和供销合作社精心组织,林农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州(市)初审推荐、省级复核审查、实地抽检考察、专家组会议评审、公示等程序,2012年和2013年底全省共认定批准了两批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计260户,今年拟评定第三批。

对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评审认定和扶持,为深入推进我省林业改革步伐,积极探索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合作社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等提供了示范典型作用。

信息来源:刘健伟 | 责任编辑:刘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