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林业局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10.11.2014  17:04

楚雄州林业局认真贯彻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负责、尽责;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纪委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办法》规定,州林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班子其他成员落实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科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办法》明确,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州有关规定,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会议文件管理、车旅费报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制度并严格执行。

办法》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执行作风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慵懒散拖"、推诿扯皮、优亲厚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办法》强调,坚持工作约谈制度,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班子成员和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形成以"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楚雄州林业局  杨雨)

信息来源:周雯 | 责任编辑: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