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迎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2.02.2017  23:41

2月22日,按照省委安排部署,省纪委常委叶翠萍任组长的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第七考核组一行6人,到林业厅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旨在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第七考核组由省委常委、秘书长李邑飞带队,叶翠萍任组长,负责全省2个州市、4个省直部门的考核。

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第七考核组到林业厅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

会议现场

叶翠萍组长对检查考核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希望林业厅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更主动些,理解更深刻些,贯彻得更自觉些。二是要深刻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一定要反复学习、思考、对照。三是要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要充分认识开展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考核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从严考核、从严问责,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解决在党内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考核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代表省林业厅党组就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并进行了个人述责述廉。

一年来,省林业厅党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建设森林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林业厅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016年,省林业厅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省林业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厅党组会16次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面落实驻厅纪检组及负责人参加有关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廉政审查、查办案件等8项监督权限;进一步强化对驻厅纪检组的工作保障,积极支持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落实人员编制8人;筹资30多万元建成了驻厅纪检组保密机房和档案室;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修订和出台了《云南省林业厅机关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厅机关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厅机关财务内部控制规范》、《云南省林业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等管理制度。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省林业厅共腾退办公用房1827.55平方米;取消公务用车23辆,2016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76.57万元,比上年下降32.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3.94万元,比上年下降0.2%;公务接待费用44.23万元,比上年下降15.2%;全厅性会议比上年减少了40%,印发文件减少了21.4%;在省直部门中率先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出台了全省林业系统促进云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10项具体措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林业行风政风持续好转。

参会代表填写测评表

评议代表投票

工作人员整理测评表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正副职负责人,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干部、一般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测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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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机关党委 驻厅纪检组 厅宣传中心 | 作者:孙清 刘玉贤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