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传达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

07.06.2017  22:13

6月7日,云南省林业厅召开专题厅务会议,传达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以及6月6日十届省委常委第22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中央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通报的问题典型、教训深刻、处罚严厉,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林业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吸取教训。6月6日,十届省委常委第22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鉴,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生态安全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树牢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强化主体责任,通过环保督察常态化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抓紧抓实抓好。云南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扛起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学习领会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学习领会好党中央、国务院整治生态环保问题的坚定决心,并深刻认识云南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会议明确,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敢于碰硬较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紧盯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重点环节、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抓落实,逐件抓整改。加大问题排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抓住大案要案进行有效查处,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拿起追责问责的利器,对在生态建设与保护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

近期,省林业厅将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进行再检查、再规范。同时继续研究完善符合市场规律和林业特点的现代林业资源管理体制,发挥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中的作用,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安监及政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加强自然保护区监测,加大自然保护区监测频次,提高自然保护区监测水平,加大林业行政和刑事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乱捕滥猎野生保护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层层传导压力,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形成云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合力。为森林云南建设和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林业新贡献。

云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主持会议,在家的厅领导参加会议并发言。

法规处、林政处、保护处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作表态发言并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现场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厅宣传中心 | 作者:李兴鹏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