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五个结合”抓好2018年度工作

27.02.2018  23:21

2月27日,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明确要认真抓好"五个结合",即:把林业改革发展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使命任务紧密结合,与推进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与做好林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省"两会"提出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紧密结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打好大规模国土绿化、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林业助力脱贫三大攻坚战,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精神落实到推动"森林云南"建设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切实把云南绿色生态这个核心优势保持好、发挥好,推动"森林云南"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力争完成林业投资85亿元以上,完成营造林800万亩(其中造林450万亩,营林350万亩)以上,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300万亩以上,全民义务植树8000万株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达到60.2%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3000万立方米、达到19.6亿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提高5.2个百分点,林业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100亿元。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林业厅要求全省林业部门重点抓好以下9方面工作:

(一)坚持保护优先,加快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善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和林地"一张图",不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大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力度,制定出台《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探索研究森林和湿地的统一管护体系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完成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森林资源年度出数任务。加快实施亚太森林组织支持的跨境联合保护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管理规划和示范项目。进一步健全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抓实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制,推动林业自然保护区从数量增加型发展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提升管理;建立全省极小种群物种种群、分布、生境、受威胁状况、受保护状况档案,启动一批新的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评估和制度完善工作,启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划建工作,系统开展亚洲象栖息地保护、恢复、监测工作,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突出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重点,实行涉林开发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探索研究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等为考评指标的地方党委政府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林业资源保护督查、约谈和"一案双查"制度,全面推行"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二)加大国土绿化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创新国土绿化机制,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探索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贴息保险、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优先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国土绿化项目。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以抓好城镇面山、主要交通沿线、重点旅游区交通干线两侧、重要江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的植被恢复为目标,调整优化林种结构,久久为功,让这些重要地段、重要区域更绿更美。要集中力量,汇聚人、财、物发力重点区域,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整合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打一场持久的攻坚战。要发挥林业优势,积极融入和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抓好四旁植树、村镇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统筹好城乡绿化,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生态文化村创建,全面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着力打造生态乡村。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以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国家储备林、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等项目为抓手,加快培育多目标多功能的高质量森林,努力提高林地生态、经济综合产出率,确保森林数量和森林质量持续稳定增长。

(三)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提升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国家重要湿地申报、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全面推进一般湿地认定。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制定出台《云南省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启动省、州市、县级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与河长制湖长制结合,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等为重点,抓实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监管,落实湿地总量控制、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稳步提高。

(四)加快产业发展,推动绿色优势变发展优势。以绿色引领产业发展,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目标,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推进木本油料、观赏苗木、林下经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提升一产、打造二产、壮大三产,推动林业产业由传统数量增长型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转变。认真实施《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巩固提升以核桃为主的优势产业,重点解决核桃精深加工和销售等问题,全力打造核桃产业。扶持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林产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五)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林业发展潜力。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权规范流转、抵押贷款、放活经营政策措施,加强林权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集体林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全面完成改革主要任务。探索研究鼓励地方政府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策制度。高质量完成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争取国家批准我省建立新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同时,梳理总结我省20余年来的国家公园试点实践经验,研究各类保护地的功能定位和分类管理方式,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探路。抓住国家开展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政策机遇,按照"省级主推、地方主筹、银行主贷、林业主建"的思路,创造条件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一批符合林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快建立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金融资金真正用于林业项目建设并发挥应有作用。

(六)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科技服务林业发展的能力。认真实施《云南林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广"十三五"规划》,完善科技条件平台布局,优化运行机制,拓展平台功能,争取新建2个科技条件平台,争取实施柬埔寨珍贵树种繁育中心建设项目,健全云南自然生态监测网络。实施林业科技"双十行动",推动建立10类重要树种高效林业产业技术体系和10个重要生态系统保育技术体系。抓好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争推广科技成果20项以上,强化县、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培训林农2万人次以上。做好品种审定和新品种保护工作,构筑林业知识产权优势。以注册商标、名优产品、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保护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加大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力度,制修订林业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20项以上,积极培育和推荐认定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七)抢抓历史机遇,切实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抓住国家扩大退耕还林规模的难得机遇,力争全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300万亩。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整合土地资源,确保年度任务顺利落地,加快工程实施进度。要以退耕还林工程为基础,以产业为纽带,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推广生态与经济兼用树种,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型产业,把陡坡地、撂荒地、低产地都变成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发展基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完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和银行政策性贷款投融资参与工程建设。要积极培育和壮大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或将土地、劳力、政策性补助等生产要素投资入股到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实施,规模化经营。要加大退耕还林督查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在已实施退耕还林的地块上仍然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的现象,确保真退真还林。

(八)充分发挥林业优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云南作为边疆山区省份,广大群众靠山吃山、靠林吃林是必然选择。林业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发展空间大、项目精准、覆盖面大,是最为现实、快捷、有效的增量点。要坚决打好林业生态扶贫攻坚战,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绿色三张牌要求,做好林业扶贫大文章。要坚持"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的原则,在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生态效益补偿、农村能源建设、林业科技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所有林业扶持政策措施向贫困地区倾斜。要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统筹利用好林业项目、资金,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持续增收能力。要通过新增一批生态护林员和培育造林专业队等,想方设法扩大公益性就业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工作的机会,带动20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在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稳定林权、民俗农房建设用材等方面全力支持贫困地区。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从今年起新增林业资金、新增林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林业举措重点支持怒江州、迪庆州和镇雄县、会泽县等其它的深度贫困市县,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与其它地区一道如期脱贫摘帽。

(九)夯实基础,保障全省林业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快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加快推进《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立法工作,深化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支持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执法队伍的"尖刀""拳头"作用,全面提高依法治林能力,为保护林业建设成果和维护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加大省际间交流与合作,积极扩大林业对外开放,主动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在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合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有序开展与涉林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要加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林业资源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林业内部资源整合和运用,做好林业大数据与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为林业改革发展夯实保障基础。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加强人、财、物保障,加大宣传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涉林舆情监测与调控,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厅门户网站提供林业新闻信息,使之成为宣传云南林业的重要窗口。同时,要做好林业社保、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综治维稳、保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宣传中心 | 作者:李兴鹏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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