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共治模式 提升满意消费环境

15.03.2015  13:02

——专访云南省工商局局长张荣明

    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15日电(李玲艳)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云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接受了新华网的专访,就新《消法》实施情况、法治工商建设以及消费者关心的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表示,云南工商正通过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治理模式,不断提升令老百姓满意的消费环境。

     构建满意消费环境 重点领域打“组合拳

    新华网: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如何理解这个主题?围绕这一主题云南省工商局将会开展哪些行动?

    张荣明:“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涵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二是按照“依法治国”理念,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新《消法》所赋予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出新贡献。

    这个年主题与云南省开展的“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在理念上非常契合,那就是通过共建(构建满意消费环境的公共治理网络体系)、共治(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满意消费环境公共治理模式)、共享(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构建满意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围绕今年的年主题,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动员和引导社会各届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二是围绕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打出一系列市场监管“组合拳”,重点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农资市场、保护商标专用权、车用燃油、红盾网剑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针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体验;四是针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