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昆贪污案获刑十年

02.11.2015  17:5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杨树昆贪污案,经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杨树昆于2007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项目资金共计人民币18.584716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杨树昆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