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出台15条措施为稳增长提供资金保障

29.05.2015  11:37

 今年4月29日,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27条措施。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于5月20日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具体措施的通知》(云财企〔2015〕9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十五个着力”确保省政府各项稳增长措施的落实。2015年5月27日“稳增长·见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新民向媒体做了详细介绍。

  云南省财政厅的十五条具体措施,主要从资金保障、撬动社会资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培育新增长点、加强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云南省财政厅着力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为稳增长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及时足额筹措稳增长资金。通过新增财政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及时足额筹措落实省政府稳增长政策所需资金35.88亿元。同时,将积极筹措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力拉动基础设施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云南属于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需要中央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为此,《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提前谋划,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切实加大向财政部的工作汇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三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通过清理甄别,坚决收回未按时限要求下达和使用的存量资金,以坚定不移的行动,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和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增加有效供给,带动社会投资和消费。

  四是抓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赋予了省级政府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用于省级和转贷州(市)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筹措部分资金,这一措施为缓解重大项目融资难,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地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此,《通知》要求,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财政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发展。

  另外,云南省财政厅全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着力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推进PPP模式项目建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变革。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我省PPP模式的运用推广,省财政厅将抓紧推进PPP模式项目建设,尽快设立PPP合作基金。首期筹措资金6.3亿元,运用PPP模式支持交通、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民营医院和民办教育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并于6月上旬开展PPP基金扶持项目审查,集中推出一批项目。同时,待PPP基金设立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省财政厅将尽快拟定基金组建方案,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筹集相应规模基金,支持项目实施。

  二是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改变过去以无偿补助为主的支持产业发展投入方式,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支持通过融资担保和以奖代补等,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投入。今年,省级预算安排扶持产业发展的资金28.85亿元,通过基金、再担保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通过贴息和风险补偿方式资金比例不低于30%;通过以奖代补和投资补助方式资金不高于60%。

  除此之外,云南还突出重点,着力培育新增长点。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局面,云南省财政厅从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招商引资、缓解融资难题、拉动房地产业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着力培育新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云南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