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英雄李敬忠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18.05.2017  16:27

 

5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评定李敬忠同志为烈士。

 

 

李敬忠,男,生前系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1984年8月出生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拉祜族,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在景洪市公安局勐旺派出所工作,2010年10月至今,在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工作,生前先后担任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侦查一中队副中队长、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

 

 

2016年11月4日12时许,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景洪市景哈乡破获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在抓捕过程中,李敬忠同志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毒贩展开殊死搏斗。毒贩开枪拒捕,李敬忠同志不幸中弹,壮烈牺牲,英年32岁。

 

李敬忠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忠实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特别是从事禁毒工作6年来,李敬忠同志参与侦破毒品案件3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4名,收缴各类毒品3820千克,缴获毒资9000余万元、枪支29支、子弹1500余发。因工作出色、成绩突出,李敬忠同志多次获得表彰:2011至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15年荣获“全国禁毒百城会战先进个人”称号。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