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忠的贪婪人生 插手工程卖官受贿四千余万元

17.01.2015  10:33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最近,云南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插手工程、买官卖官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现已查明,李云忠在担任曲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曲靖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和组织人事方面提供帮助,从中谋取利益,大肆收受巨额贿赂,共受贿人民币4000余万元。2014年9月,李云忠涉嫌犯罪的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1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云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室五室主任潘玉良介绍,该案件的主要有以下特点。

买官卖官任人唯钱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抛之脑后,积极奉行“任人唯钱”的买官卖官敛财路线,使组织部在他手中成为了“官帽超市”,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李云忠在曲靖任职6年8个月的时间里,在组织人事方面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为他人在职务升迁上提供了帮助。例如,煤矿商人郭某瞄准了李云忠贪得无厌、敢于收钱这一软肋,为了谋取县人大副主任的职位,向李云忠送上人民币150万元,李云忠欣然笑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让郭某顺利当上了县人大副主任。李云忠的严重违纪行为,导致跑官要官的人趋之若鹜,败坏了选人用人之风,影响极其恶劣。

插手工程践踏法律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不分管工程项目,但李云忠利用职务便利,越位乱权,为多名私企老板承揽工程并从中收受贿赂。在招标过程中,表面上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制度完善、监督到位,但事实上李云忠通过打招呼或安排下属与开发商协商等方式,确保事先指定的商家顺利中标,肆意践踏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致使招投标流于形式。例如,曲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周某认为李云忠“神通广大”,先后多次向李云忠行贿300余万元,李云忠接受其请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先后帮其承揽到了多个工程。

权钱交易勾搭老板李云忠到曲靖工作后,长期一些老板打得火热。李云忠经常与这些老板吃喝玩乐、推杯换盏,每个月还要到徐天福家蹭上二、三顿饭。李云忠热衷于和各种老板交往,常常乘坐老板的豪车出入,呼朋邀友,毫不避讳。他频繁在外与老板应酬,经常不回家,他宣称:“对于我来说,友情比亲情重要,朋友比家人重要”。李云忠通过收受老板的贿赂,利用职权打招呼或直接引荐为他们获取工程项目,并确定了按比例提成获取好处的“游戏规则”。仅此一项,李云忠就先后收受贿赂高达3000余万元。

十八大后顶风敛财党中央、中央纪委明确要求,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但李云忠胆大妄为,仍不收敛、不收手,依然干着插手工程、买官卖官、收受红包、弄权敛财的勾当,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据调查统计,党的十八大之后,李云忠在中秋、春节期间照常收礼,通过帮老板“协调”工程项目,从中提成受贿高达30余笔共500余万元。

公然索贿无所顾忌李云忠对送上门来的行贿毫不推辞,一一笑纳。后来,一些不懂“礼尚往来”规矩的老板渐渐满足不了李云忠日益膨胀、贪得无厌的胃口和欲望,李云忠干脆不再掩饰企图,公然通过暗示或直接开口的方式进行索贿。李云忠以开茶室、投资“金兰会所”为由,向多名老板索要人民币1000余万元,且索要的资金并未投资于“金兰会所”,而是用于购买房产和投资放贷等方面。

奸商乱政特别惊心李云忠先后10余次收受了私企老板徐某的贿赂1370多万元,除了为其揽项目工程外,李云忠还应徐某多次要求,为多名干部提拔提供帮助,徐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徐某提出的任何要求,李云忠都忍气吞声、有求必应、遂其所愿。就这样,李云忠与私企老板沆瀣一气,导致当地组织人事工作歪风盛行,违规提拔干部的乱象令人触目惊心。 潘玉良称,李云忠的行为,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最后走上了触犯党纪国法的犯罪之路,教训十分深刻。李云忠价值观念扭曲,个人利欲熏心,大肆卖官敛财,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组织的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该案充分暴露了李云忠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法纪意识丧失的严重问题。李云忠降低了为政做人的标准,跨越了制度纪律的红线,招引来了“苍蝇”,官商勾结,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面前,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加速了自己的“腐烂”,走上了贪腐不归路。潘玉良表示,该案警示我们,要进一步正风肃纪,抓好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要选贤任能,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坚守从政为官的人生底线,要引以为戒,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