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地方税务局党组紧扣“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主题开展“严以用权”第二次学习研讨

24.11.2015  19:0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云地税党组发〔2015〕77号)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高质量组织开展好第三专题学习研讨,11月20日,中共临沧市地方税务局紧扣“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主题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暨专题教育“严以用权”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市局处级领导干部、各县区局负责人、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直征局、工业园区分局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参会学员在自行学习“严以用权”主要学习篇目的基础上,围绕“严以用权”,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和专题研讨。

在学习研讨中,市局领导带头进行了交流发言:殷家荣局长谈到:要进一步深化对严以用权的认识;要勇于把自己摆进去亮出来,查找问题,推动发展;要改进不足,增强本领,用好权力。他指出一些税务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税谋私、失职渎职,不仅破坏了地税干部队伍的形象,同时给国家税款带来了巨大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因此,我们要从这些案件中,深刻体会权力的本质,去思考和回答好“权是什么”、“为谁用权”、“怎么用权”的问题,每个税务干部必须依法依规行使好职权,权限法定化、职责明细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践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张新荣副局长谈到:要端正权力观,秉正用权、依法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意识,必须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李祥副局长谈到: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确立正确的权力观,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要增强依法治税和依法办事水平,习惯于在税收法律法规之下行使权力,不能任性乱为。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尹俊总经济师谈到:权力属于人民,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要恪守党的规矩,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刘如松党委书记谈到:守纪律、守制度、讲规矩,不能出现为官不为、缩手缩脚,权力“休眠”的现象,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税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等方面,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怕担风险,要敢于担当。韦学新稽查局长谈到: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强化党的意识,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束,自觉遵守党章,转变用权理念,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在听取了参会人员的交流发言后,市局党组书记殷家荣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要以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为契机,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学习和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要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统领当前的各项工作,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全方位运用学习研讨成果,抓好工作整改。要认真总结专题学习研讨取得的成效,把专题学习研讨的成果充分运用于主题教育的下步工作中,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抓好工作整改。三是要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推动学习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要以专题教育为契机,强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和理论学习小组制度,持之以恒坚持好政治理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