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立规范工作机制 集中查办环保督察转办环保问题

30.07.2016  06:04

为查办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排查出的环保问题,昆明市建立规范工作机制,成立举报投诉件执法处置工作小组,实行集中办公,要求全市各县区和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办理督察事项时,严格按“五强化五提高”要求,主动整改,提升工作水平,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7月27日,昆明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专题会,研究部署加强和规范环保督察案件查处、信息报送、专项执法检查、督查问责等工作。确立了昆明市环保督察工作“四统一”工作机制,提出了“五强化五提高”要求。即:统一集中办公、统一研究安排部署、统一指挥调度协调、统一督办问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强化跟踪督查,提高办件效率;强化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信息公开,提高办件透明度;强化资料报送,提高办件质量。

昆明市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举报投诉件执法处置工作小组,由副市长王道兴任组长,工作小组每天晚上20时,专题听取当天开展工作情况,并对转办的投诉举报件和环保违法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各项工作的开展实行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安排部署。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把解决前期举报案件中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污染行为严重的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对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举报、典型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环保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四家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清一起、整改一起,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同时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对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反馈,并在媒体进行报道。

7月27日,对重复投诉环境问题查处不力、不按时报送材料和不认真履职的5个部门进行了约谈,3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截至7月28日18时,交由昆明市办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共196件,己办结75件,办结率约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