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化”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保山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命名为首批“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示范点”

03.04.2018  02:59

近日,保山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首批“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示范点”,并予以挂牌,成为六家获此命名的市直单位之一。


  近年来,保山市检察院结合党员占检察人员总数80%的实际,提出了“党建+检察”融合式党建品牌创建思路,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从严治检为核心,以“四+”(“党建+检察机制”“党建+检察队伍”“党建+检察业务”“党建+检察基础” )为基本内涵,以“四化”(组织建设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建设规范化、基层建设规范化)为目标,实现党建工作与机关各项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谋发展的规范化路子。

  

  连续10年被市委评定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连续9年被考核为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单位”。先后被授予“云岭先锋”优秀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市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和“创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示范点”等称号。机关党建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执法业绩考评中,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居全省前列。被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党建+检察机制”助推组织建设规范化

  该院为解决两级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十条措施》,重点“瞄准”四个方面内容。


  抓牢党建组织领导。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为核心、机关党委为主体、支部为基础的三级组织架构。坚持严格执行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精简调整党支部设置,充实调整专职党务干部,增加2名党性强的处级干部到机关党委专抓扶贫和工青妇工作。


  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运用党内生活锻炼、积极健康的思想交锋推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区、党员先锋岗、授旗评星、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强化党员检察人员先锋模范作用。


  抓实党员平台建设。做好“互联网+党建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党员活动信息。实行党员积分制目标管理,解决党员评价难问题。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房、舞蹈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设施,使党员活动有阵地、学习教育有场所、作用发挥有舞台。


  抓稳群团组织建设。将原来分散的工青妇组织统一纳入机关党委领导,做到党的工作与群团工作“一体化推进”。建立保山市图书馆检察院分馆,开设善洲讲堂、道德讲堂、检察礼仪讲坛,打造机关党建文化长廊。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开展文娱体育、党群联谊、读书学习、文化传承等活动,增强党员检察人员团队意识和集体责任感。


“党建+检察队伍”助推队伍建设规范化

  针对80%以上的检察人员是党员、80%以上的案件是党员检察人员承办的实际,始终把抓好党员队伍作为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关键。


  狠抓党员思想建设。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进一步深化对党员检察人员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确保了队伍的忠诚可靠,保证了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狠抓党员能力建设。重点实行了上挂下派、轮岗锻炼、岗位练兵、比武竞赛等机制。新建了现代化的射击场和枪弹库,开展全员枪械射击技能培训、实弹射击体验和考核,依法为司法警察办理持枪证。先后有28名党员检察人员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十佳办案能手”等省级以上业务能手。


  狠抓党员作风建设。用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从严治检,今年以来,针对老干支部工作存在的讲服务多、教育管理不严等问题,采取约谈等方式做了认真处理。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毒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检察人员制作、参与食用掺有鸦片及其原植物成分食品等情形做出了禁止性规定,此做法被省院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借鉴。


“党建+检察业务”助推业务建设规范化

  把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在检察办案中建立执法办案临时党支部,全面提升党建促业务工作的品质。2012年以来,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54件1040人,提起公诉1993件3383人;立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6件2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50万余元。


  提升党员公正意识。把党组意志体现在指导检察工作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山市公安边防部门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管辖的联席会议纪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诉案件管辖权的规定》等,严格规范市县(区、市)两级院案件管辖范围,减少了诉讼成本,确保了办案程序公正。同时,还制定了检察环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塑造党员社会形象。利用“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在市区主要街道按窗口行业标准和运作方式精心打造了党员“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员先锋岗,拓展党建工作外延,在这里,20项便民服务可以“一站式”获取。积极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将结对帮扶临时党支部建到挂钩点,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47户294人,保山市检察机关为挂钩点争取资金4900多万元、项目67个。扶贫工作做法在全市作经验交流。


  保证党员廉洁执法。建立全方位检务督察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和案件评查。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中排名第一。注重发挥组织监督优势,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如针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办案中扣押款物如何管理、处置等提出的疑问,新建了现代化的赃证物保管室,实现了涉案财物和涉案证物的条码化规范管理。


“党建+检察基础”助推基层建设规范化

  树立“现在不出问题,不代表今后不会出问题”的危机意识,坚持抓机关促基层,抓“两头”带“中间”,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基层传帮带,提高了整体工作水平。


  夯实党支部这个基础。全院成立5个党支部和20个党小组,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推选中层党员干部担任支部书记。着眼于“学理论、转观念、出思路”,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在理想信念的内化机制上下功夫;跳出“一人念、众人听”的老模式,采取专家辅导、观看录像、在局域网开辟党员论坛等多种形式,在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上做文章。


  紧盯党员检察人员这个基本。每到月初,各党小组长都要忙活一阵子。无论是党组书记,还是党组成员,亦或是一般党员检察人员,自觉到党小组长办公室交纳党费已成为一种习惯。党员意识不仅体现在自觉交纳党费这件“小事”上,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也成为党员检察人员们的自觉行动。


  稳固县级院这个基层。一方面,加强对基层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实行市院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院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听取2次以上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另一方面,实行基层院党建工作巡察。市院党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巡察,开展专题调研、个案指导,进行访谈和参加基层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再一方面,优化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按照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八化”目标,将党建工作纳入基层院考核评价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实施,同步考评。通过传帮带,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效明显。昌宁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其他基层院均被表彰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