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全面完成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02.09.2017  02:24

2017年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2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此次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调整养老金定额调整的标准为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标准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养老金2元,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3%增加调整。倾斜调整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50元。

我州于8月30日完成个人养老保险数据审核及资金调拨,并将调待增发的1至8月养老金及时发放到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楚雄州参加养老金调待增发的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共计25584人,月平均增加养老金187.49元。(楚雄州人社局    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