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学习宪法报告会

05.12.2014  12:57

增强宪法意识保证宪法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学习宪法报告会,杨应楠主持

昨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学习宪法报告会。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报告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周汉华应邀作专题报告。

报告会上,周汉华从“什么是宪法”、“我国宪法的发展”、“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三个方面,讲授了宪法的基本精神、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对如何推进依宪治国作了讲解。

杨应楠在报告会结束时对人大干部如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执行宪法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各级人大干部不仅要掌握宪法基本知识、熟悉宪法基本理论,更要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要克服宪法“高高在上”但“不起作用”的错误认识,充分认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行为准则。二要模范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要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的观念,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模范带头遵守宪法;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都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过程,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带头执行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在具体工作中,人大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要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等来保证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秘书长白保兴参加学习报告会。

记者 瞿姝宁(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