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方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3年起诉猥亵儿童罪168人

02.09.2015  13:36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1日电 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云南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虐待儿童,教唆、引诱、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2年至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猥亵儿童罪165件168人。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此间,全省检察机关还起诉拐骗儿童罪13件13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331件832人。

    在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同时,云南省检察院还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成功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据统计,近三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总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率和不诉率较2012年分别上升了2.13个百分点和5.28个百分点。

    据了解,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教育挽救,云南省检察院2012年7月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对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规划部署、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部分市级院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多的基层院设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共成28个;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34个、下设专业办案组70个,较2013年增加11.1%和13.06%。为加强与公、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云南省检察院还制定下发了有关实施办法,以进一步促进政法机关间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衔接配合。(记者王研)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