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设计规定将出台 解决服务区“入厕难”

04.11.2015  09:40

    记者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交通厅拟在近期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设计,其中公共卫生间成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规范重点。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后,一到长假就遭遇服务区卫生间的入厕难、不卫生问题将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自2013年9月云南省启动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后,服务区规模、停车位面积、卫生间设置等都得到大幅提升,有效满足停车、休息、如厕、加油等需求,服务区卫生间脏乱差已成为历史,并新增了母婴间、儿童蹲坑便位、儿童洗手台、残疾人无障碍卫生间,卫生设施和数量能满足高速公路乘客增长的需求。但鉴于历史和客观原因,部分服务区布局不够科学合理,总体面积还是明显偏小,停车位、公共卫生间等重点设施无法满足群众需求。此外,服务区建设标准和管理模式不统一,缺少长效机制。

    即将出台的规定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设计。一级至四级公路服务设施可参考执行。规定的服务设施类型包括: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四类。在规定中,各服务区都要求必须设置公共卫生间,并对卫生间的厕位数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对于高速路的普通服务区,规定四车道的服务区男厕小便厕位最少有50个,最多可达80个,蹲位最少80个,最多100个;女厕最少120个厕位,最多可以到200个。此外,对卫生间盥洗盆也有相应的要求。

    另一方面,规定对于公共卫生间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卫生间应满足节假高峰人流和平时人流的使用需求,并设置清洁间、保洁员休息间。(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